美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
如 John Wilson (约翰·维尔逊),“John(约翰)”是名,“Wilson(威尔逊)”是姓。
美国人口普查局(USCB)最新统计显示,美国十大姓氏排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加西亚(Garcia)、罗德里格斯(Rodriguez)和威尔逊(Wilson)。耐人寻味的是,其中“加西亚”和“罗德里格斯”这两个拉美姓氏已进入“十强”,这体现了美国种族构成的日趋多元化。如今,美国拉美裔人口已占全国总人口的14%,成为除了非拉美裔白人之外的第二大族群。
与汉语民族“名多姓少”相反,英语民族是“名少姓多”。据专家估算,整个英语民族的姓氏多达150万个。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发表的论文《英语姓名论》中指出:常见的英语姓氏有3000个左右,数量上居前十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琼斯(Jones)、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戴维斯(Davis)、约翰逊(Johnson)、安德森(Anderson)、泰勒(Taylor)、托马斯(Thomas)和埃文斯(Evans);其人数大约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这十大英语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样的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