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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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内容:需要由本人携带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进行改名,然后由户籍管理机关依法对其予以办理。公民姓名的变更应当换领新的身份证,本人在领取新证时是必须要交回原证的。

法律分析

具体展开来讲,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内容:1、本人申请,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由父母写申请,使用A4纸、钢笔进行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以及后果都由本人自己来承担;2、开具工作单位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到社区进行盖章,未成年人正在读书的需要由学校进行盖章;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都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以及离婚判决书、小孩的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进行签字;4、年满十六周岁的则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需要到现场采集信息;5、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合理的条件:(一)被收养的孩子;(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者因为结婚需要而加冠夫姓的;(四)僧、道、尼还俗,需要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者因为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情况;(五)经过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义或者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者实在粗俗不雅的;(七)与人事、学历或者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八)其他认为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此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法律分析:成人更改自己的姓名需要以下手续:首先需要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审核之后会向申请人索取有关更改姓名的证明;审核通过之后带上更名所需的资料,例如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提交上资料之后就大概3-4个星期就会更改完成,本人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成年人改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XXX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二、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合理条件:

(一)被收养的小孩;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

(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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