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虽然生僻字取名是现在不提倡的一种起名方式,但是因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带来的不利影响而要求改名的也有很多。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显,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
小孩子改名规定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最好的理由是重名。《你所说的“别名”就是“曾用名”,也就是说你改完名字后以前的名字就叫别名,改名字是很麻烦的,首先你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的,如“重名”,或名字中有生僻字的原因,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不管是什么理由,我教你一下改名字的步骤吧,也都是户籍部门的人教我的,首先你要写“更名申请” 更名申请 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X年X月X日出生,现年X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2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 望批准!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申请写好后,还要到单位开一份证明,只须证明你是这个单位的职工就可以,不用证明和XXX重名! 1:拿着申请和证明到户籍部门添写表格,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2:到此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找户籍科的领导签字 3:公证(200) 4:如果你当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县级的,还要到市级的公安局的户籍部门找领导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 6:需要的资料:2张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外加新户口簿的工本费(好象是19) 改完后你以前的卡之类的东西不用担心的,因为这时候你的新的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一栏就有你以前的名字了!在说你改名字的过程中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都要归档保管的,你的新的身份证的信息里有你以前的名字的!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重名率也高,许多父母就想给小孩重新取个名字,那么申请改名的最佳理由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变更姓氏的正当理由: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比如演员洪欣和前任老公生下儿子镐濂。两人离婚后,洪欣与演员张丹峰再婚,而张丹峰将洪欣的儿子视如己出,由于俩人关系太好,继子现已跟随张丹峰改姓张,这就是由于再婚变更姓氏的正当理由。据悉洪欣张丹峰儿子中学毕业,全家同庆祝,张丹峰晒与儿子合影称[未曾错过哥哥每一个重要的时刻,中学毕业啦!张丹峰还晒出在洛杉矶环球影城乐园动态,配文[祖孙三代同游环球片场,一切刚刚好。据了解张丹峰《天意》中饰演刘邦赴鸿门宴,巧化危机秀演技。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变更名字的正当理由: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法律分析:小孩儿改名字不需要特别的理由,提出申请到派出所就可以,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