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改名字需要什么理由才能改,第1张

一、成人改名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是_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二、改名字流程

1、写好更名申请书(自备A4纸 提前在家写好就行)

2、带户口本到当地户籍派出所

3、所长签字

4、居委会介绍信

5、派出所给开 无犯罪证明记录

6、身份证复印件

三、更改名字条件

通常更改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五、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 八、因出国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缴证件 一、户籍部 二、同意书 三、证明文件 申请人国内户籍地址 审查意见 附注: 一、原用姓名及拟改用姓名请用正楷书写清楚正确。 二、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 三、未成年子女申请改名父母不能同时申办者,请增附父或母同意书。 注意事项 一、标题(居中):申请 二、对方称谓,并要写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样 三、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用词尽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语化。这样就可以了。 ◆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xx ,由于 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 ,与我的(身份证\学籍等)不符,现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改为 .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求采纳

申请书

由于本人对原有名字不喜欢,现申请改名为:XXX

申请人:XXX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成年后改名字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更改姓名申请书以及村委会开具证明;

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将准备的材料交给负责户籍管理的民警;

3、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出具关于有无犯罪记录以及失信记录等的报告,将报告及材料呈报给上级公安机关审核;

4、审核通过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即可。

一、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改名字的合理条件如下:

1、被收养的小孩;

2、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3、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4、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5、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6、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

综上所述,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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