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字需要有以下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孩子改名字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孩子改名字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父母的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一、成年人如何改名
1、成年人改名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出具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进行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材料
更改姓名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内容:
需要由本人携带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进行改名,然后由户籍管理机关依法对其予以办理。公民姓名的变更应当换领新的身份证,本人在领取新证时是必须要交回原证的。
具体展开来讲,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内容:
1、本人申请,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由父母写申请,使用A4纸、钢笔进行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以及后果都由本人自己来承担;
2、开具工作单位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到社区进行盖章,未成年人正在读书的需要由学校进行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都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以及离婚判决书、小孩的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进行签字;
4、年满十六周岁的则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需要到现场采集信息;
5、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合理的条件:
(一)被收养的孩子;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者因为结婚需要而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需要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者因为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情况;
(五)经过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者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者实在粗俗不雅的;
(七)与人事、学历或者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
(八)其他认为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成年人是可以改名字的,但是比较难。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字的流程:
1、写更名申请;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扩展资料: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
公民变更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