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应用常用字,取名时必须用繁体。,第1张

有些字是简体字,有些是异体字。陶喆的“喆”就是“哲”的异体字,但是不算是繁体字啊。国家既然简化了繁体字,现在当然就不会再提倡用了。这个跟传统文化并不违背,简体字也是中华文化传承下来的啊。为孩子起名字是一辈子的符号,不要给孩子以后惹麻烦。还是用意义更深刻的简体字吧。

以后孩子练书法或者签名什么的,可以签繁体字,这个是没关系。

身份证上不可以用繁体字做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而我国通用的文字是简体字,因此繁体字是不能做为名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扩展资料

姓名里的用字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姓名登记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中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2~3个汉字、复姓或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3~4个汉字,《姓名登记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2个汉字以上、6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姓名

姓名使用在户口簿和身份证时不得取繁体字。

如果你去了繁体字,我国的身份证和户政系统也会给你转换成简体字。

楼主不要自找麻烦啦,以后在使用身份证和户口本时会增加很多麻烦的。

比如登机时,身份证与机票的姓名一定要一摸一样,如打官司时姓名有一字不同,你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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