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如果翻译是把一种不同的语言变成我们自己的语言,那么音译就是根据其原始语言中单词的发音,把它翻译成与其发音接近的汉字。在大多数情况下,人名的翻译往往使用音译的方法。
英语人名汉译情况较复杂,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这是因为汉语的同音词很多,选择不同的汉字译同一英文名字,就会把读者弄糊涂,弄不清究竟说的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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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外国的名字翻译成中文名很长,而且中间带点比如(夏洛蒂·勃朗特)到底是念点前面的还是点后面的我见过读点前面的,也见过读点后面的,这是为什么
解析:
因为是音译么,自然比较长。
如夏绿蒂·勃朗特吧,前面是名,后面是姓。跟她同姓的艾米丽·勃朗特、安妮·勃朗特与她就是一家的姐妹。
叫别人姓名的时候,一般场合是配合称谓叫姓,比如勃朗特**,勃朗特先生,光叫姓是比较随意的叫法,对对方不是很尊敬,有时候作为第三方提起来的时候这么叫,当面光叫姓的很少。而亲人或亲密的朋友互相叫就光喊名字,如姐妹兄弟间就会喊夏绿蒂,或者更亲密一点叫昵称。
不过如果这个人有爵位什么的,比如是伯爵,那么就要叫夏绿蒂女伯爵,爵位前面一般不加姓而是加名。当然翻译成中文,为了理解的方便也有姓加爵位的称呼方式。
我们一般提起一个外国名人,比如说,某书的作者是谁,说姓就可以,但像勃朗特姐妹这样几个都挺有名的,最好是连名带姓。如果没什么歧义不会产生误解的,那就光提到姓,比如,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奥斯丁。通常不会光叫名字的,除非为了显示自己实在很喜欢这一位。
日本人的姓是几乎不需要翻译的,因为在日本,汉字用得很频繁,基本上所有的姓都是使用汉字书写的,不过有可能会是汉字异形字或是繁体字的简化字。比如“气”字,繁体为“气”,简体为“气”,而日文汉字则为“気”。所以虽然发音与我们不同,但是汉字基本是一样的,因而在翻译姓的时候,不存在直译和音译问题,而是直接使用日文汉字或将异体字化为繁简体字使用。
接着是名,其实在日本不光是姓,很多名字用的也是汉字,这部分名字就可以直接使用,而无需翻译了。比如小泉纯一郎,其日文名是小泉纯一郎,完全就是5个中文字,还需要翻译嘛?直接拿过来用不就得了。但也有少部分是使用日文平片假名的,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就要使用假名所对应的汉字或意思来翻译了,这就有可能造成同一人却有多个翻译。
比如日本人气偶像女星长沢まさみ,她的姓可以完全搬用日文汉字,就叫长泽,但其名字是由假名组成,而没有使用汉字,所以就根据假名的所对应的汉字来翻译了,但由于在日文中有多种汉字的组合方式都发音为まさみ,所以她在中国就有多种翻译方式,其中最为广泛使用的要属长泽正美或长泽雅美。
也许有人要问,“亚美”和“雅美”中文发音差不多,能不能翻译为长泽亚美呢?这是绝不可以的,因为在日文中“亚美”的发音是あみ(ami),而雅美是まさみ(masami),两者的发音不相同,所以不可以这样翻。
原则上日文名翻中文名是不采取音译的,这点和其他国家的人名翻为中文名是不同的,一般是有汉字的直接用汉字,假名的话就要意译过来了。但由于日本明治维新后,很多日本人会起类似于外国人的名字,就像我们中国人现在会有人起名叫“安琪”一样,日本人也会起マリア(英文原音为Maria)之类的名字,其实这些名字都是源自外文发音。所以遇到这种在日文中也没有原本汉字意思的完全外来名,中文名的翻译就只好采取音译了,マリア就可以直接翻译为“玛利亚”。
中文官方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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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译名指政府为统一传媒对世界各国领袖、人物、地名等的翻译统一,以避免引起混乱。
中国国内对于翻译外地名称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由于中文乃现时唯一普遍通行的非拼音文字,有外国官方机构为方便世界华文传媒采访,亦会为当地官员编写一份官方译名列表。此外,国外有华裔血统的名人也有因为传媒误译而发表声明订正。2003年中,柬埔寨首相洪森就向传媒发新闻稿指出,他的姓名其实是汉字,正确的写法应该是“云升”而不是“洪森”。2004年5月6日又在金边发布公告,要求各机构、各部门今后统一使用“洪森”,而不再使用“云升”。以下为部份官方译名的详细标准:
英语人名、地名,有工具书可查,全国统一,读者方便。我国出版的《新英汉词典》《英华大词典》正文中都列有英美等国家的重要地名。《新英汉词典》附录里有常见英美姓名表;近年出版的《辞海》后面附有“外国人名译名对照表”。此外,有辛华编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和中国地名委员会编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商务印书馆出版)《法语姓名译名手册》以及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德语、罗马尼亚语、日语等姓名译名手册。如仍然查不到,可以借用上述工具书中含有相同音节的词条中的汉词拼组。
如Spoited Tail这个人名,《英语姓名译名手册》中没有列入,但倒有包含相同音节(或音素)的词。Spotted Tail一词,可参考SpOtts(斯波茨)与Olmste以奥姆斯特德)取前者的首音节与后者的尾音节,组成“斯波特德”。Tail一词可参照Tailor(泰勒)译为“泰尔”,全名可译为“斯波特德·泰尔”。
假如必须自译,有几点要注意:
(1)要用我国出版物沿用已久的名词,不要另起炉灶,人名如“罗斯福”,“伊丽莎白”等,地名如“泰晤土河”,“洛杉矶”等。
(2)用音译,慎用意译及以音谐意,如人名Wall,sleep,译成“沃尔”与“斯利普"不可译成“墙(墙壁)”与“睡(睡眠)”。地名Longbridge, Pleasant Hill,译成“朗布里奇”,“普莱曾特希尔”,不译成“长桥”,“令人愉快的山”。
(3)人名中姓和名(及教名)之间,用圆点间隔,如John Thomas Smith“约翰·托马斯·史密斯”。姓氏前有Jr译成“小”以示与其祖父相区别,地名若有两个词,则不间隔,如Las Animas“拉斯阿尼马斯”。
(4)具有较明显的外来民族特征的姓名,按原民族语言译音,如Skolovski“斯克沃夫斯基”(波兰语发音),其余按英语发音习惯处理,如Skolovsky “斯科路夫斯基”(英语发音)。
(5)用我国普通话发音,用规范的、通俗的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