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改名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是_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二、改名字流程
1、写好更名申请书(自备A4纸 提前在家写好就行)
2、带户口本到当地户籍派出所
3、所长签字
4、居委会介绍信
5、派出所给开 无犯罪证明记录
6、身份证复印件
三、更改名字条件
通常更改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可取相关证明。
2、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3、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如果是有单位的,所在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4、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名字更改完之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啦。
一、改姓氏需要什么条件
1、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2、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3、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4、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5、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6、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7、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8、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9、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10、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11、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二、改姓流程:
1、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相关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3、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可取相关证明。
2、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3、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如果是有单位的,所在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4、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名字更改完之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啦。
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为名字变更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以及产权证等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公安部门也有规定,为保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的,应当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申请书
由于本人对原有名字不喜欢,现申请改名为:XXX
申请人:XXX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五、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 八、因出国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缴证件 一、户籍部 二、同意书 三、证明文件 申请人国内户籍地址 审查意见 附注: 一、原用姓名及拟改用姓名请用正楷书写清楚正确。 二、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 三、未成年子女申请改名父母不能同时申办者,请增附父或母同意书。 注意事项 一、标题(居中):申请 二、对方称谓,并要写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样 三、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用词尽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语化。这样就可以了。 ◆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xx ,由于 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 ,与我的(身份证\学籍等)不符,现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改为 .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求采纳
孩子在十岁之前更改名字,只要夫妻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或出生证到公安局某部门去更改就行了,不需要写申请书,如果孩子满了十岁就必须要孩子同去,孩子同意更改名字才行。
孩子的原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更改的姓名等信息;
2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3
改名理由;
4
此致落款申请人签名。
孩子更改姓名,根据实际情况写下改名原因,申请书的书写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居中):改名申请;
2、对方称谓,要写清更名理由,以及希望怎样更名;
3、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必须是由本人填写的申请报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
4、经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审批成功后即可改名。
成年人改名所需的条件:
1、本人要表达清晰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不能改名字的情况:
改名需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且名字只能修改一次。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法律依据
《姓名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第二十五条 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签字的《姓名变更登记申请表》;
(三)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十九条 依照第十七条或者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姓氏或者名字变更登记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由户口登记机关向申请人送达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一条 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被核准的,应当自接到批准通知后的七日内,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姓名变更公告。自公告发布后的三十日内,申请人应当持公告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发布公告或者发布公告后逾期未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姓名变更登记权利。
改名申请书材料内容如下:
申请日期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拟改用姓名
更改原因
附缴证件
一、户籍部
二、同意书
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