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名的七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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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名的七种理由?,第1张

7种可以改名的理由分别是:

1、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2、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3、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4、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5、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6、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7、有特殊情况的。

一、成人改名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理由要充分;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改名字的流程是什么

改名字的具体流程是: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的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 

(最多18字)

具体程序: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参考资料:

-公民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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