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是否一定要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呢?,第1张

假如已经超过十八周岁了,是由本人携带更名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亨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根据民法依照规定,公安机关规范有关不予受理始名变更的几种情形,

1、有故意违法犯罪或曾经违法行为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的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3、作为当事人的民事行政案件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的。

4、个人或其担任法人期间的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5、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父母之间未达成协议的。

6、曾经变更姓名或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7、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变更姓名的其他情形(如发生户口迁移的情况)。

公民原则上只能变更姓名一次!

扩展资料

举例如下:

一、安徽省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姓名变更范围〕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综上所述,如您符合更改名字的条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递交申请。

二、长春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变更、更正

1、未满16周岁在校的学生,班级有重名或者名字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可申请更改;

2、未满16周岁,由于父母离异要求变更姓名的;

3、由于被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

4、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

(二)审批手续和程序

1、未满16周岁在校学生因班级有重名的,或名字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申请更改的,填《变更、更正审批表》凭学校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后,由派出所受理,分局户籍科审批;

2、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的,原则上不予办理,但属特殊情况或理由正当可视情况给予办理变更,凭《变更、更正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报市局户籍科审批;

3、凡属在校大中专学生不予受理更名申请,属极特殊情况,凭相关材料由市局户籍科审批办理更正。 

灵璧县人民政府-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改名字申请

长春新闻网-除特殊情况外超16周岁公民不予改名

蕲春县人民政府-改名字

你今年多大了 年满18岁以后就可以自己改名字了 但是很麻烦 主要是很多资料都是你原来的名字 现在你用的这个名字对你以后的工作学习都会有影响的 建议确定下最终你喜欢的名字抓紧去派出所更改过来

一、如果你有十分充足的理由,如出生证与户口簿或身份证姓名或出生年月有出入等,是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更正书面申请的。

二、但如果你没有以上理由,改名不容易。当然,如果公安局里有关系,可能会申请成功,但时间很长,也需要一定费用。你得有心理准备。

三、一旦改名成功,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旧身份证自然作废。一般情况下,户警会剪掉旧身份证,也有不管的。呵呵

祝顺利!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都正常那就可以使用。而使用旧证去银行办业务、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也是这样判定的,只要在使用年限内就会判断此证真实有效。而且旧的身份证在一些比如银行,派出所等查验机读场合就不能用了。但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后,旧证在法律上已经失效且不可使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而你自己的护照,营业执照等等,需要在改了名字以后,去重新办理,最好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办公室给你开一份证明,说明了你的确是有改名字,这样办理这些证件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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