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取得方式不同;
三、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不同
从法律意义上讲,商标和字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商标是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字号则是企业用来表明自己身份的一种标记,通常由汉字组成。二者有明显的不同。
2、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构成,在企业设立之初便确定下来;商标是区别不同的商品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或者组合图形构成。
3、专用范围不同
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最主要构成部分,以地域为保护范围,在相同注册区域内具有排他性,即使跨行业也不得注册相同的字号;商标是产品服务的区分标识,注册商标专用权以类别为保护范围(驰名商标例外),在注册类别中全国范围内均具有排他性,同样的文字和图形只有在跨类别的情况下才允许注册商标。
4、核准机关不同
企业字号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颁发给企业市场准入许可,法律保护范围限于注册地。而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是企业品牌的核心价值的体现,受全国范围内的法律保护,同行业具有全国唯一性。
5、续存时间不同
从存续时间来看,字号与企业是共存亡的,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后需要企业及时进行续展。
1、从功能的角度不同: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的名称,并且必须与其所属的某些特定产品相关联。 △企业名称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制造商的声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有关,而商品名称属于名称权利,因此商品名称权利更为密切。与人或身份有关。
2、从时间上不同:商标权的保护具有法定时限。中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商品名称没有法定截止日期,与企业相同。
3、从区域角度不同:商标权的地理有效性遍及全国或其他地区,除国有企业外,商品名的专有权一般只在注册主管的管辖范围内有效。
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商标有一个特殊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行的。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公司的注册和使用主要依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保护商标名称权利仅受到保护,不受根据“民法通则”保护企业名称权利的保护。
-商标
-商标注册标记
公司名称不需要和商标名称一样,注册时不需要一致。而且公司名称在全国可以是重名的只是市内不可以有同名,然而商标是全国都不可以有同样重复的,因此一旦被注册了就不可以申请,所以为了预防出现相似或相同的情况商标通常是不会与公司名称一样的。
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不是一回事,注册的时候不一致是可以的。
公司名称一般有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着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所以,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企业名称即商号,或厂商名称,它是企业的称谓。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要与其它社会组织发生业务联系,为了方便交易和不致发生业务混淆,客观上要求各企业有各自的名称。实际生活中,商标与企业名称往往一同出现在产品上,或出现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
据曼德企服了解,商标和企业名称均为商业标志,前者用于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后者用于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由于企业名称登记时并不与商标进行联合检索,确权过程中也没有设立公示和异议程序,因而企业名称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大量存在。对于此类权利冲突,以保护在先注册商标权为处理原则。
形象的说,企业名称是由文字组成的一串富有“内涵”的字符,而商标是使用图形、文字或者文字加图形的组成构成的一幅“丰富”的图画。名称即是用来识别,也是用来识别的,而商标更多的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
而且企业名称在企业所在地必须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不注册就使用是违法行为,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而商标是人为附加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一种符号,注册也是属于自愿行文。而且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并没有规定商品或服务必须使用商标。
其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但一个企业可以注册多个商标。企业名称可以变更,商标一旦注册,不能变更。《商标法实施细则》中所称“注册商标的变更”,是指注册事项的变更,并不是商标图形的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后,只要企业不提出变更,就终生有效。商标注册后有效期仅十年,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展注册,否则将被注销。
最后,企业名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列为人身权,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因此,企业名称的权利属性有二重性。首要的是人身权属性,人身权是终生伴随人生的,从企业成立之日起即自然取得,到企业终止时消灭。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里列人知识产权,也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商标的权利属性只有一个,即“产权”。产权不是伴随人生始终的,也不是自然取得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准许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则不得出租出借。
这些相关规定等,都体现出了企业名称与商标之间的区别。而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所需要的材料和周期也不甚相同,夸张的说,资料甚至是繁杂到直接让部分创业者直接放弃创业,投入大量精力后还不定能够完成。许多创业者会将这些内容交予代理公司,而选择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经营当中。
工商核名找曼德企服,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上亿云端数据支持,公司注册查名就上曼德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