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改名有什么规矩和讲究吗?,第1张

一般人改名,都是找谁谁谁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谁谁谁有在改名子,所以就请他改名,有的甚至自己翻翻书,就自己改名,这样的情况,有改名了跟没有改名子是同样的道理,因为要找到适合四柱八字的机率太低了,倒不如不要改,浪费了一次机会。

真的要改名,是要下定决心,并且了解为何要改名子的原因,是因为事业财运不顺、感情婚姻不美满或者身体不健康等种种原因,举例如找工作不顺利,想要改名,并非改了姓名之后,工作就会马上浮现,而是找不到工作,一定有其原因,有的是眼高手低,有的是怕辛苦、有的是懒惰,所以改名主要是要针对他心智那个方面比较不成熟下去作修正,例如眼高手低者,就要起个其有脚踏实地灵动数的姓名,这样才能改善工作方面的困境,使名字产生正面的助益。如今姓名文化越来越被重视起来,许多人发现自己的名字存在各种内在问题,比如名字蕴含不吉的因素,名字不符合八字命理影响了自身的运势,名字数理凶险导致多灾多难等等,不得不选择改名。改名可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很多名人都是改名后才成名的。

改名是改常用之名,换一个内涵吉祥寓意美好的名字,让名字符合五格命理,补救八字之不足,对一生的学业、事业、婚姻、健康和人际关系都有很大帮助。成年人在一个地域生活工作多年,其生活轨迹和工作环境已定型,不好再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更名手续,完全可以不改户籍档案,改名的关健是自己确认,频繁多用。名字是用来叫的,再好的名字没人叫也起不到好的效果。名字有灵动性,叫的人越多越频繁产生的效果就越强,不在于户口改还是不改。

有了新的名字,尽可能多发名片,告诉所有亲朋好友,你已经启用了新的名字,让他们记住你的新名字。给成年人改名是很难的事情,叫了多年的名字,不管名字好坏,对它肯定有感情,所以很多人接受新名字的能力不是很强。要起一个音、形、意都好,又符合八字命理五行,符合自己要求的好名字,如果欠缺这方面的经验,请专业老师代劳是安全的捷径。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成人改名确实会有一些麻烦和影响,所以在改名字之前要想好了。我改名字给我带来的影响是我觉得可以承受的。

比如说,才改名的时候很多已经认识你很久的人一下改不过来,特别是经常在你周围的同事,同学,朋友,你要慢慢的纠正他们称呼你新的名字(我在公司是用英文名,但同事也很快就改叫新名字了,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父母亲戚就没改口,还是叫我原来名字的小名。

你要记住一点就是要向周围的人解释你为什么要改名字,这是个很烦恼的事,所以你要想好怎么解释才行,当然有人会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放什么错误了!这些你都不用放在心上,大家笑笑就过了。

对于一些学历证书上的名字,已经生成的证书都改不了的,如果是你现在还未拿到的证书,哪可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具一个更名证明,带上户口册到学校相关部门就可以改了。我改名字的时间,也是用原来的名字考了学校,然后改名字之后又到学校改过来,是带着更名的证明和户口册到教务室改,很快也很简单就改了。

如果你要用到一些没改名字的证书时,你可以注明你的曾用名,出具一个你户口册上改名哪一页的复印件。可能这一点是比较麻烦,会影响你应聘。但我想人是在不断学习的,我原来名字的证书到现在基本就没用过,因为有了新的证书,有了更能证明你能力的证书,而且都是现在用的名字。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变更民族 公民要求变更民族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变更: 公民要求变更性别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省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4、 派出所户籍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入错需更正的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16岁以下人员需监护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不需身份证) 3、 性别入错的原始证明材料; 4、 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 派出所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主观:

成年了可以改名字。成年人自己想要改名字的的,直接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改名通过之后,会直接在户口本上进行变更,同时身份证的信息也需要及时更正。

法律客观:

《户籍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出具相应的改名证明即可,没有太大的影响,改过名字后并不影响民事主体在其改名字前所做的民事行为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很多人都有改名字的时候,不过对于不同的人改名字带来的影响也不一样。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改名字并没有什么影响,我们常说的影响主要是提现在生活中。比如说改名字之后需要一定的适应期,毕竟大家都叫习惯了,突然换个名字叫也不习惯。因此需要我们了解清楚,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改名字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从法律角度说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在实际中,如果是小孩子改名则影响很小,但如果是成年人更改姓名后会对生活、工作等可能会产生影响。

二、改名字要什么资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4、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5、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所以说,对于改名字来说有什么影响需要根据不同的人来说。比如小孩子改名字就没有影响,但是对于成年人改名字就要慎重了,毕竟我们很多的证件都已经办好了,改名字之后需要进行更改就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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