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名称的基本功能在于以不同符号区别不同所有者或使用者的网站,即使网站呈现的经营内容相同或者相似,也仍可因符号的各异而彼此区分,便于人们识别。所以,网站名称应是具有显著性、能将不同服务提供者区分开来的商业标识。
首先,网站名称不是法律明确规定(如商标)的一种权利。所以,对于具有显著性的网站名称(如淘宝,阿里巴巴,新浪等),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注册商标,通过商标权保护。
其次,对于本身不具有显著性的网站名称(如行业网站名称)来讲,因其不具有显著性,不能注册为商标,不能通过商标权保护。但是,如果这个网站名称经过长期使用和推广,公众事实上已经将该网站名称同特定的出处联系在一起,该网站名称即获得了显著性即具备了后天显著性即“第二含义”,此时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即“知名商品或服务的特有名称”来保护。
司法实践中,因“区域+行业”类网站名称相同或相似导致的侵权诉讼也有发生。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主张权利,须符合商品或服务“知名”、名称“特有”和混淆三个要件,而这也是司法实践中原告方举证的难点所在。首先,原告方须证明网站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知名”的。其次,原告须举证该网站名称是“特有”的。而类似本案所述这种“区域+行业”类网站名称,一般认为属于“通用名称”,除非是证明其已经具有第二含义,即由于实际使用行为而形成显著的识别性,否则很难被认定为是“特有”名称,也不应对该网站名称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
《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本办法所称注册网站名称是指网站所有者通过网站名称注册程序,领取《网站名称注册证书》后所获得的网站名称。
第七条 网站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网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其所拥有的网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网站名称相同的名称。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主管机关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一)申请的注册网站名称同他人已经注册的注册网站名称相同的。
(二)申请注册的网站名称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和文字的;
(三)申请人未按期报送修改后的有关文件的;
(四)经修改后的文件仍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第十九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的网站名称申请注册的,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在先的网站名称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第三十条 网站所有者使用和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商标、字号、域名、企业名称、注册网站名称等相同或近似的注册网站名称,并从事与权利人相类似经营,造成他人误认的,由注册主管机关责令其改正不正当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注册网站名称,收回《网站名称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注册主管机关可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网站所有者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权利人所有的注册网站名称的,注册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网站所有者在该注册网站名称的权利人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实际使用该网站名称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网站所有者冒用注册网站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
所以,一般行业网站属于“通用名称”,除非是证明其已经具有第二含义,即由于实际使用行为而形成显著的识别性,否则很难被认定为是“特有”名称,也不应对该网站名称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
如果你要注册的网站名字是一般类型的行业网站,就不用担心这个侵权的问题,如果是有特殊业务,比较知名的网站名字就会构成侵权。
哈哈,不会的就算你完完全全一样,连数据库都一样也不会。
不过有申请专利的就不同了,比如他网站自主开发的。
有的大型公司有申请法律保护的那可能要看下他们的规章了,如果他们的网站要求不能让别人仿冒,那就不要了
店铺的名字相似的是不是侵权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一方的名字是注册商标的,另一方的名字相似,容易造成混淆的,就会构成侵权。关于店铺名字相似算不算是侵权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店铺名字相似算侵权吗
1、店铺的名字相似的是不是侵权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一方的名字是注册商标的,另一方的名字相似,容易造成混淆的,就会构成侵权。
2、关于店铺名字相似是否侵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构成要件
(1)存在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等违法行为;
(2)实行的违法行为给商标权利人造成了损害;
(3)具有主观过错;
(4)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店铺的名字相似的是不是侵权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一方的名字是注册商标的,另一方的名字相似,容易造成混淆的,就会构成侵权。
算的。模仿别人网站,可能构成以下几方面侵权。
1,侵犯了别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于网站是由计算机源程序构成的,模仿网站有可能会导致侵犯他人源程序。当然不是一定的,因为不同的源程序可以实现同样的网站形式。
2,侵犯了他人的网站设计、等著作权。网站设计也会作为一种著作权予以保护,可能侵犯了第三方的著作权。
3,可能会被认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网站是经营性网站,模仿同行网站可能 会导致不正当竞争指控。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的名字是注册商标的,另一方的名字相似,容易造成混淆的,就会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