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决定、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是一个人的身份标志,如果对自己名字不满意的,可以申请改名。那么,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为名字变更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以及产权证等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公安部门也有规定,为保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的,应当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户口本改名字的手续为:
1、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如果户口本修改成功,根据户口本上面的新名字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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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户口姓名的规定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流程为: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改户口名字所需材料
1、改名字的申请(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照片。
注意:如果你已经成年,原则上是不给改名字的,你要找一个合适的且是必须要改名字的理由,不然,户籍地派出所是不会受理你的申请的,因为这个涉及到了你的银行账号、社保账户等等很多的地方都要修改名字,所以你如果没有非改不可的情况,建议你不要改。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户口怎么改名字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户口怎么改名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照片
注:最好改名时间是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拓展相关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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