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更改姓名要趁早,若成年后更改姓名后会非常的麻烦。首先是自己不习惯新的名字;以往学籍档案、履历等当中都是以往曾用名,人事任命、入职等会有困难;同时在更改姓名后在社交网站、APP、朋友、同事等当中都要重新启用新的名字,而且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由于受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18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成年人是可以改名字的。
一、改名字的原则
成年人原则上说也是可以改名的。目前,公安机关接受成人改名是比较慎重的。成年人改名至少要符合以下三条: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二、成人改名字的手续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就可以变更了。
1、首先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男,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年XXX岁,身份证号XXX,因XXXXXX,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2、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必须要带着收养证。
3、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之前的名字将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
4、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申请人便得到通知的。
三、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8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典》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成年人改名字的手续: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
4、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成年人改名的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扩展资料
不能改名字的情况:
改名需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且名字只能修改一次。
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公民变更姓名
凤凰资讯——哪五种人不能改名|护照|证件
姓名陪伴人的一生,很多人都比较重视,但是一些人却并不满意自己的姓名。比如“招弟”、“大力”、“小小”等,这类的名字当事人可能会想着去更改。
可由于没有统一该名申请标准和流程,大部分地区都会倾向于严格对待。媒体对此类情形评价说“‘招弟’该名,不该障碍重重”。那么成年人改名字都需要哪些流程呢?接下来,我给小伙伴们捋一捋。
第一步,我们需要写更名申请,然后到街道或单位去开证明盖章。开证明的时候要记得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最好是提前和街道(社区)办事处联系一下。
在这里有很重要的一点得说一下,那就是更名申请的理由必须充分合理。一般更名申请的理由建议以“名字有谐音,给生活造成困扰”、“重名太多,不方便开展工作”、“姓名中带有生僻字,难以辨识”等原因,这样会比较好通过一些。
第二步,开好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也就是派出所)申请更名了。
在这一步中,需要填写户籍部门提供的申请更名表格(记得带1张1寸的个人照片)。填写后要加盖户籍专用章,同时还需要管片民警签字、派出所所长签字。
第三步,就是拿着申请表格去县级的户籍部门(县公安局)签字了。
第四步,县级签好字以后,去市里面的户籍部门(市公安局)签字。经审批后,就可以改名字,去户口所在地(乡镇派出所)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至此,整个改名流程结束。其实,总体来说改名的流程并不轻松,需要一级一级去办理签字,审批。但是为了自己能有个称心如意的名字,也没有办法。
当然,改名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符合,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是不能申请改名的。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另外,如果你在申请改名的过程中遇到了刻意刁难的情形,也不要怕,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仲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在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小伙伴,不要轻易申请改名,因为这会涉及到你许多材料的变更,甚至于给你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成年人改名字的手续: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
4、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成年人改名的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扩展资料
不能改名字的情况:
改名需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且名字只能修改一次。
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公民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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