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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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1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

2如果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小孩改名字应该怎样办理,什么手续

有知友言:关於姓名变更: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藉以相互识别的文字元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2、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专案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专案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注意事项

(1)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2)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3)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档案精神,对於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新增“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居民户口簿》,经县区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6、审批许可权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7、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第一篇:小孩改名书范文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汉族,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二篇:小孩到派出所改名

xx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2000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紫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三篇:小孩改名申请书

光明里派出所:本人现居住于,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为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父亲母亲女儿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第四篇:小孩到公安局改名申请书

××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五篇:小孩改名申请书

XXX派出所:本人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00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2) 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梅大宝母亲:艾小芳

10岁小孩 更改名字如何办理手续

父母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小孩迁移户口改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需要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县公安局刑警队办理,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带户口簿身份证,印十指指模,需要一星期左右

1,准备两张一寸近照,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变更申请表”,填写清楚

2,把”户口变更申请表”拿回村(居)委会签字盖章

3,村委会或居委会写个证明条

4,本人写一份申请报告

5,如在校学生,需学校证明书一份,如在单位,需单位证明

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改名字会影响到以后其他证件的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要十分慎重

小孩已上户口,想要更改名字,怎样办理

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我应该怎样办理离职手续

这一环节貌似与企业无关,但是却是整个手续中最重要的,因为一封简单的辞职信,是整个手续办理的基本依据。而在实际中,已经有企业因为此环节的疏漏而遇到了麻烦。

用人单位收到的辞职信往往是洋洋洒洒几千言,往往一半以上的文字是对企业歌功颂德,另外一半的文字是表达自己离开公司的遗憾心情。但是作为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用人单位应该在这几千言的辞职信里面蒐集什么资讯呢?辞职的原因当然是一方面,有利于企业今后对人员流动的分析,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得到 员工本人辞职的证据,在辞职信中应包含以下三点:

(1)员工本人辞职的意愿。员工洋洋洒洒写了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字表明自己是辞职的,那这封信就不叫辞职信,或者只能算做一封离职说明。

(2)员工本人的签字。有的时候员工交过来的辞职信是列印版的,最后的落款也是打印出来的,或者有的是员工的辞职信在交到人力资源部的时候就已经签过字了。这个时候一定要让劳动者当面再重新签一遍字或者按一个手印进行确认。

(3)辞职日期。这个日期是辞职信送达的日期,而不是辞职信的落款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后,企业应该在30天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当然,如果人力资源部接到的辞职信的日期如果早于当前日期,可以要求劳动者重新签字并标明当前日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三点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果无法取得以上资讯的全部,企业可能会被劳动者讹诈。曾经就有公司因为未确认劳动者辞职报告中的本人签字,劳动者在离职后提出企业应按照辞退或协商解除等形式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企业败诉。

如果是被劳动者讹诈败诉,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那这样的HR只能是”下课”一种后果了。

2、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应该包含2个方面:离职审批和离职交接。而不管是何种离职原因,员工一旦确定要离职,大部分不希望继续在企业待太久,因此离职手续的设计要在保证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当然,法律也是规定了劳动者有工作交接的义务,而且对劳动者的交接义务也有一定的限制(第五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改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你去派出所办理就好,填写申请,走改名的流程,改名成功后,你以前的名字会出现在曾用名一栏。别的证件不需要重新办理,因为现在的证件都是系结身份证,你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以前,我朋友办理过改名。

原来的不用改,以后用新的名字就可以啦,以前的名字是曾用名,没影响,放心吧!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别的不用改。

我应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上也只能解决离婚问题

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未成年的小孩改名字简单,带着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个证明,到当地户籍管理机关给改过来就行了~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表明使用新名字已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当然,理由自己整理了。

第二,如果有单位,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确实使用新名字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盖公章。如果没有单位,让村委或者街道办出具证明并且盖章,证明你有改名的必要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当然,你可以找非直系亲属的邻里到派出所协助民警调查并证明你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第四,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

第五,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

第六,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

第七,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马上照办,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

第八,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完全OK了。新名字1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

第九,你一定要坚信名字是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的更改的,具体内容参考《民法通则》第99条关於姓名权的规定。所有一切都是可以按照程式操作的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一经签发是不允许更改的。你要为新生儿改名,需要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及你们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更名手续(流程及所需资料与为新生儿报户口大致相同)。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名字的权力。出生医学证明有三联(正页、副页、存根页),三联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是签发的医院剪下保存,副页是去上户口时派出所剪下粘贴在入户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粘贴处上由派出所保存,所以户口本的名字应以出生证的名字为准,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

法律分析:婴儿要更改名字,必须要 监护人 陪同才可以的,在到公安部门办理改名字的手续之前,需要准备好婴儿的户口本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写申请书到户籍的派出所办理,对方审核通过之后可以现场办理完成。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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