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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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户口本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度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道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版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权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以改,若公民需要申请更改名字,可以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由于户口名字更改影响到公民户籍,学籍等资料,一般情况下是比较难修改的。

一、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的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

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三、户口本改名字具体流程步骤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手续: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2者的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

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本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果是未成年人要由其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如果是成年人由本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户口本改名字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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