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上存在的大小写就是英文名字。一般护照的英文名是汉语拼音字母。要求都是大写的。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
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扩展资料:
近年来,侨情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华侨与中国国内的联系更加紧密。华侨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按现行法律规定,除办理回国定居外,不符合办理落户申领国内居民身份证的条件。华侨在国内所持有效身份证件是中国护照,在国内办理事务因没有居民身份证碰到诸多不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在立法上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办理事务可以凭护照证明身份,也解决了华侨身份证件在法律衔接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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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中国立法规定华侨回国办理事务可凭护照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