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取名字的时候通常都讲究“姓名字号”,也就是除了基本的“姓”和“名”之外,还会给自己再取个“字”和“号”。正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这古代的“名字”二字,其实指的是“名” 和“字”,并非我们现在的“姓”和“名”。
根据史书记载,“名”和“字”最早在商朝就开始出现,等到周朝,“名”和“字”这一制度就正式被确立下来,还被纳入到《周礼》之中,当时很多著名的历史人物都有名和字。
按照周朝的礼仪,孩子在出生三个月后,会由父亲给孩子起名。再等到孩子在成的时,父母长辈会给孩子举办成年礼,在成年礼举办完成后,就会给孩子们授字。
有了字,也就代表孩子们正式长大成人,即“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
对此,肯定很多人会很好奇,古人在已经有“名” 的情况下,为何要要特意搞出一个“字” 来,这不嫌麻烦吗?
其实,古人之所以弄一个“字”出来,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按照古代的尊卑礼仪,长辈称呼晚辈的时候,可以直呼其名,或者你自己称呼自己时,也可以直呼其名,又或者地位高的人称呼地位低的人,也可以直呼其名;但如果同辈之间、或者地位相当的人之间直呼其名,那就是非常不礼貌的一种行为,显得有些尊卑不分。
所以,等待孩子成年后,因为他需要正式步入社会,开始和社会上的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所以父母长辈就会特意在他的本名外另取一个“字”。这样他在与人交往时,就可以互相称对方的字,以表示相互尊重。而对于没有字的年轻人,他们则会说:年幼,无表。
至于广大的底层百姓,因为受教育程度不高,也不认识什么字,所以没法特意给孩子弄个字,但他们也会给孩子起个小名,称呼如狗蛋,猫蛋之类的,也就相当于是他们的“字”,这样孩子们就可以以此来称呼,避免乱了尊卑次序。
第二个方面的原因,在孩子成年之后,父母长辈给孩子取“字”,也是一种美好的寄托,希望孩子在正式踏入社会后,能够有更好的前途。因此,古人在取“字”的时候,都是在“名”的基础上发挥,给主人赋予了更加美好的意思。
比如诸葛亮,名“亮”字“孔明”,孔明就是大亮的意思,希望诸葛亮能够更加大放光彩。还有苏轼,字子瞻,他的名“轼”,寓意为车前横木,可以让人站在马车上观看远方,而他字为子瞻,即高瞻远瞩,也是希望苏轼能够更上一层楼。
从这层意义上说,“字”不仅是我们的民族文化特色,大的方面,承载着中国几千年来“礼”的思想,小的方面,承载着个人的美好愿景,是历史文化氛围的凝结。但可惜的是,这个传承几千年的“字”,已经在我们户口本上永远的失去了。
我国古代,名和字不是一回事,名是名,字是字,号是号,都为一个人的称呼,规矩却不一样。字又称表字,是古代的中国人在名字之外,为自己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别名。号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号,赠号,谥号,绰号。
一,字
根据记载,古时男子20岁时取字,女子许嫁时取字。
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只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字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来称呼的。
北齐的颜之推认为,人名是区别彼此,字则是体现一个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关联的。
二,号
1,自号,自号就是自己为自己所取的号。
2,赠号,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以其轶事特征为号。如李白,人称谪仙人;其二,以官职、任所或出生地为号,如王安石称王临川;其三,以封爵、谥号为号,如诸葛亮封武乡侯,人称武侯。
由于号可自取和赠送,因此具有自由性和可变性。以至许多文人,有很多别号,多的可达几十个,上百个,“别号太多,反成搅乱”(郑板桥集题画。靳秋四索画),所以近代以后,尤其建国以来,文人用号之风大减,不少人发表作品不用笔名,就用真名。
3,谥号,我国古代,帝王、诸侯、大臣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后, 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评定褒贬,而给予一个寓含善意评价、带有评判性质的称号,并相沿成为制度,这种制度称为谥法,所给予的称号名为谥号。
4,绰号,也称诨名、混号、诨号,它和别号、斋号的初级性区别,似在于几乎全部为他人所取,然后得到公认,使用性完全不取决于担当者本人的意愿。
扩展资料: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
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产生了我国特有的“避讳”制度。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
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
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
中国网-名字惹的祸:古代的避讳制度
中国网-中国人的名与字
中国网-中国人的几种号
古人在出生后起名,到成年后,再起个名,这就是所谓的“字”。现在人们常说“名字”,名与字连起来说。古时候,名是名,字是字。有句话叫“直呼其名”。古时在社会上称呼别人的字,如果直接叫别人的名,是不礼貌的行为(当然,在家里父母长辈是可以“直呼其名”的)。古人的“字”可以起好几个。多的可达十几个。如清朝的毛奇龄,字有:大可、两生、齐于、初晴、僧开等等十二个之多。古人取“名”常用单字,一言。“字”却常常用两个字,二言。东汉之后,也有三言字的。如:明朝的傅山,字青主,又字公之佗。
字,又称表字,是古代的 中国人 在 中国人名 之外,为自己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堫名。现在一般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了。根据记载,古时男子20岁时取字,女子出嫁时取字。如孔丘字仲尼,司马迁字子长,李白字太白。 根据《礼记 •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已经是成年人了,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只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堎,名字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䠺来称呼的。 北齐 的 颜之推 认为, 人名 是区别彼此,字则是体现一个人的德蠌的。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栉关联的。 字起源于 商朝 ,盛行于 周朝 ,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直到近代仍砶被许多知识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 胡适字适之, 孙文字载之, 毛泽东 字润之。现代则已经很少人使用了,䠆中国人口现有十三亿,同名同姓发生砇过高,文化界现有意恢复表字制度。有人认为,表字的式微和大陆的 破四旧 运动,及打压知识分子有关,认为“蟏字”是封建知识分子的象征,所有很堚人弃字不用。 字一般有一言字、两訠字和三言字。最多的是两言字。 字的 成的一些形式:
- 在字前加男子的尊称“子”字:如 公孙侨 字子产, 杜甫 字子美
- 在字前加排行字表示排行: 孔丘 字仲尼;也有--以排行作为字的。 在 朝,女子也有字。但是其构成方式和 子不太一样。一般是在 姓氏 上冠以排行字作为字。 另外在古文丠,名与字连称时,习惯上先称字后称吠。
参考资料:
字”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古人命字方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种:
①同义反复。如屈原名平,字原,广平为原。孔子学生宰予,字子我,季路字子由,颜回字子渊,诸葛亮字孔明,陶渊明字元亮、周瑜字公瑾,诸葛瑾字子瑜,文天祥字景瑞,都属此类。
②反义相对。晋大夫赵衰(减少意)字子馀(增多)。曾点(小黑也)字子晳,色白也。唐王绩字无功,朱熹(火亮)字元晦,元赵孟頫字子昂,晏殊字同叔。
③连义推想。赵云字子龙(云从龙);晁补之,字无咎;苏轼,字子瞻(《左传僖28年》:“君冯轼而观之”);岳飞字鹏举。
从以上三类可以看出,字与名有密切关系,字往往是名的补充或解释,这叫“名字相应”,互为表里,故字又称作“表字”。这三种是主要的,另外还有以干支五行命字,以排行命字,或者字行加排行,字后加父(甫)的情况一般也归入字的范围。远相近